中國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週一和週二(4月13日和14日)公開開庭審理恆大集團及其創辦人許家印涉多項經濟犯罪案件,許家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院宣布將擇期宣判。
根據官媒《新華社》與法院通報,本案由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恆大集團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違法發放貸款、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資訊及單位行賄等罪名;旗下恆大地產集團也被控欺詐發行證券。
許家印個人則面臨更廣泛指控,包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違法運用資金、職務侵占及行賄等。庭審過程中,法庭就相關事實進行調查與辯論,被告單位與許家印完成最後陳述,並當庭認罪。
法院進一步指出,許家印及恆大相關實體還涉及非法放貸、欺詐性發行證券及行賄等指控,案件仍在審理中。
恆大自2021年爆發債務危機,涉及負債規模高達約 3000 億美元,並拖欠大量理財產品資金,成為中國房地產市場風險外溢的代表性事件。2023年,恆大公告指出,許家印因涉嫌違法犯罪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2024年初,香港高等法院對恆大集團下達強制清盤令;去年8月,恆大集團正式從香港交易所(港交所)除牌退市,結束其約16年的上市之路。
此外,中國監管機構已於2024年對許家印開罰約 660 萬美元,並終身禁止他進入證券市場,原因包括虛增收益及證券詐欺行為。
許家印自2023年當局對恆大違約展開調查後便未再公開露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