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前主教練李鐵在2022年11月被立案調查,拉開中國足壇反腐大幕。反腐案審訊自今年1月29日揭開序幕,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本週五(12月13日)宣判,李鐵一審遭判20年有期徒刑。
綜合陸媒報導,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年3月公開審理李鐵案,檢方當時指控李鐵犯下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等5項罪名,稱他在2015年至2021年期間,受賄共計7764萬元(人民幣,以下同),他本人與相關人員的行賄金額則高達4205萬元,總涉案金額近1.2億元人民幣。
歷經9個月的法律程序後,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本週五裁定,合併李鐵涉嫌的所有罪行,判處其20年徒刑。據了解,與李鐵同期受審的還有中國足球協會職業聯賽前理事會執行局長、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前董事長馬成全,及中國足球協會前副主席李毓毅。
根據此前報導,2019年8月,中國足協將組建男足國家選拔隊參加東亞杯,李鐵當時為了擔任國家男子足球隊主教練,教唆武漢卓爾俱樂部以人民幣200萬元向中國足球協會前主席陳戌源行賄,聲稱若自己能上位,也會在多方面回報俱樂部。另一方面,李鐵因看重任足協秘書長劉奕的話語權,便自掏腰包向時行賄100萬元。
後來李鐵如願在2020年1月成為男子足球國家隊主教練,上任第二天便前往武漢與卓爾協議,以總額6000萬元的金額簽下所謂的「合同」,並在短時間內將武漢卓爾的4名球員選入國家隊大名單。實際上,該合同實際只是用來掩蓋權錢交易的本質。而李鐵也在2021年12月因國家隊成績不佳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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