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2019年爆發反送中運動,期間友大批示威者在當年7月1日衝入立法會大樓、破壞多項設施,事後多人遭控告暴動罪。西九龍法院本週六(3月16日)宣判,共有12人暴動罪成立,遭判刑4年至6年10個月不等。
此次遭判刑的包括香港演員王宗堯、判6年2個月、港大前學生會長孫曉嵐4年9個月、社運人士劉穎匡4年6個月、鄒家成5年1個月。14名被告有12人罪名成立,只有2名記者暴動罪不成立,但因逗留會議廳遭罰鍰。
根據控方的說法,事發當日下午有超過千名示威者在立法會外集結;晚間約6點左右,立法會秘書處發出紅色警示要求示威者離開,但3小時後百人闖入大樓破壞會議廳,事後維修費高達3600萬港幣。
法官在宣判中表示,由於案件發生在具獨特制憲地位和象徵意義的立法會,被告的行為是在挑戰特區政府、削弱香港憲治。
針對控訴,王宗堯曾為自己辯護,稱自己在會議廳駐足不到27秒便離開,也沒有使用激進手段表達訴求,但法官認為不論停留時間長短,其行為仍提升了示威者的士氣和聲勢。據悉,王宗堯事發當日現身立法會大樓並與示威者談話,因知名度遭警方認出。
孫曉嵐上月在法院表示,選擇認罪是因為政府認為自己的罪名是對民主自由和人權的追求,強調自己從未放棄追求公義。
鄒家成宣判前則向法庭表示,他們的行動是出於為受專制威脅的基本人權挺身而出的需要,他會持續向前,並將恐懼轉化為改變的力量。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港警統計,有超過萬人因涉及反送中運動被捕,至今有近3000人因暴亂、非法集會和刑事毀損等罪名遭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