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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Tok剝離法案成法律戰 字節跳動稱新法違憲應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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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今年4月通過「TikTok剝離法案」,並經由總統拜登(Joe Biden)簽署,要求字節跳動旗下的短影音應用程式 TikTok 在2025年1月19日之前出售給非中國公司,否則將被從美國的應用商店下架。而TikTok本週提交給法庭大量文件,認為這項法律侵犯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權。

該公司在法庭文件中表示,新法律對《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權造成了前所未有的侵犯。訴狀如此指出,「國會以前從未明確挑出並關閉過一個特定的言論論壇。國會也從未在某次單一行動中壓制了如此多的言論」。

TikTok表示,由於其全球服務的龐大規模以及建構在數十億行計算機代碼上的複雜性,將其美國業務分拆並出售的行動實際上是不可行的。該公司指出,即便強制分拆,創建僅限美國內容的孤島也會大幅降低其對全球廣告商的價值,難以與其他社交網絡競爭。此外,TikTok的「推薦引擎」算法亦無法合法地出售給外國公司,因中國法律禁止高技術轉讓。

美國司法部在聲明中表示,將在法庭上捍衛該法律,稱其「以符合第一修正案和其他憲法限制的方式,處理關鍵的國家安全關切」。司法部強調,中國現行的國家安全法規定,中國公司必須在收到要求時與國家情報部門分享信息,這構成了重大風險。

不少言論自由倡導者支持TikTok的立場。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Knight First Amendment Institute)的律師喬治·王(George Wang)認為,TikTok在法律鬥爭中擁有強有力的論據。電子前沿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的律師戴維·格林(David Greene)也指出,限制信息自由流動的法律不符合民主原則。

所謂的「TikTik剝離法案」全名為《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程序侵害法》(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Foreign Adversary Controlled Applications Act)。該法律由拜登在今年早些時候簽署,得到兩黨支持。

法律規定字節跳動需在2025年1月19日之前將TikTok出售給非中國公司,否則必須停止美國境內業務。

TikTok是中國短視頻分享平台抖音的海外版,其母公司字節跳動來自中國。截至目前,TikTok在美國擁有約1.7億用戶。但美國官員長期擔憂該公司的中國所有權會構成國家安全風險,認為該應用程序可能允許中國共產黨獲取數百萬美國人的個人信息,同時控制平台上的信息流。

儘管TikTok和字節跳動提出了多種解決方案,包括「德克薩斯計劃」(Project Texas),試圖將美國用戶數據存儲在美國本土並由甲骨文(Oracle Corp)管理,但美國政府仍拒絕接受這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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