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控告蘋果逃稅案再起波瀾,歐洲法院最高法律顧問建議撤銷先前的免稅判決,將案件發回普通法院重新審議。
![](https://imagedelivery.net/2uYjafL-E7I2moHhYzOfGQ/news.vocofm.com/2023/11/omocm0bvnw4.jpg/w=1024)
歐洲法院當日公佈法律顧問喬瓦尼‧皮特魯澤拉(Giovanni Pitruzzella)所發表的意見書。 作為歐洲法院審理程序的一部分,意見書雖不具法律效力,但由於過往歐洲法院的判決大多與意見書一致,其內容備受關注。
意見書稱,2020年,歐盟普通法院裁定歐盟委員會的決定無效,蘋果公司無需向愛爾蘭政府補繳130億歐元稅款,相關判決在認定歐盟委員會舉證標準、論證方法是否有誤等方面存在「一 系列法律錯誤”,據此建議歐洲法院撤銷原判,將案件發回歐盟普通法院重審。
意見書公佈後,蘋果發言人稱,蘋果公司沒有享有不當優惠或國家援助,應維持歐盟普通法院的判決;愛爾蘭財長麥格拉思在一份聲明中重申,愛爾蘭政府已收到足額稅款 ,並未向蘋果公司提供國家援助。
圍繞著巨額逃稅案,蘋果公司與歐盟已纏鬥多年。 2016年,身為監管機構的歐盟委員會認定蘋果公司利用與愛爾蘭政府達成的稅收協定大肆逃稅,要求蘋果公司補繳130億歐元稅款,對此蘋果公司和愛爾蘭政府均表示不滿,將官司打到 歐盟普通法院。
2020年歐盟普通法院作出有利於蘋果公司和愛爾蘭政府的判決後,歐盟委員會認為歐盟普通法院對其法律論證理解有誤,判決存在多項“錯誤”,決定提起上訴,將官司打到歐洲法院。
今年5月,總部設在盧森堡的歐洲法院舉行聽證會,著手審理此案。 依照日程,11月9日法律總顧問發表意見書後,歐洲法院將在未來數月公佈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