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前桃園市長 鄭文燦,涉嫌於市長任內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簡稱華亞科技園區擴大案)中收賄 500 萬元(新台幣,下同),遭收押禁見至今48天。桃園地檢署週二(8月27日)依貪汙罪嫌起訴鄭文燦等11人,桃園地方法院當晚開移審庭審理,週三(28日)凌晨1點半左右裁定鄭文燦以 2800 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個月。
綜合台媒報導,鄭文燦的哥哥鄭文彬在1個多小時內就湊齊 2800 萬元,約在凌晨2點41分親自帶現金到桃園地院,歷時許久的點鈔後,鄭文燦在5點許步出桃園地院,可見身型消瘦不少、臉頰也不再豐腴。他面無表情、不發一語地搭車離開。
另外,台塑企業總管理處前執行副總經理侯水文以 205 萬元交保、林口工五重劃區建廠管理委員會前主任委員廖俊松以 110 萬元交保、廖俊松兒子廖家興以 60 萬元交保、另一名兒子廖力廷以 25 萬元交保,皆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