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遭起訴。監察院週三(3月19日)表示,經查核柯文哲在去年總統選舉期間的政治獻金專戶,認定違反政治獻金法,依法裁處柯文哲 374 萬元(新台幣,下同)罰鍰,並沒入 5579 萬 3888 元。
綜合台媒報導,監察院聲明表示,查核範圍是柯文哲設立政治獻金專戶,並在2023年5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12日在可收支期間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申報。副總統參選人吳欣盈免罰,簽證會計師端木正移付懲戒。
監察院指出,故意申報不實收支金額達 6530 萬 9172 元,其中包括募款演唱會售票,及透過木可公司販售競選小物共 4067 萬 8453 元收入,故意匿未申報;另有虛報1筆收入及86筆無交易事實等共 2463 萬 719 元虛報支出,違反政治獻金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依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加重處罰。裁處罰鍰 180 萬元,並沒入匿未申報的 4067 萬 8453 元。
此外,故意違反法定支出項目方面,有4筆以高額授權金名義給付木可公司共 1500 萬元,違反政治獻金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加重處罰,裁處 180 萬元罰鍰,沒入 1500 萬元。
監察院表示,還有未盡查證義務收受不符規定的政治獻金,沒有在申報截止日前辦理返還或繳庫等,違反政治獻金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決議裁處罰鍰 8 萬元,沒入 11 萬 5435 元。
另有收受164筆政治獻金超過15日才存入專戶,違反政治獻金法第10條第2項規定,裁處罰鍰 6 萬元。
對此,選舉期間擔任總幹事的立委黃珊珊,週四(20日)受訪時直言,善後小組在去年10月1日以及今年1月14日、2月5日,都陸續向監察院要求補正,但直到今天都沒有接獲同意,「沒有看到政治獻金法有哪一條規定,可以拒絕當事人申報補正」,民眾黨將依法提出救濟。
而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週四將再度召開準備程序庭,提訊在押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李文宗,並首度提訊柯文哲,除整理訴訟爭點外,也要調查是否有延押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