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週三(11月5日)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法》(IEEPA)大規模徵收關稅的合法性展開辯論。辯論歷時逾 2.5 小時,保守派與自由派法官皆對川普政府的主張提出質疑。
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直言,「徵收關稅就是對美國人課稅,而課稅權一直是國會的核心職責。」他並暗示,法院可能引用所謂「重大問題原則」(Major Questions Doctrine)審查此案,要求行政部門在行使具重大經濟與政治影響的權力時,必須有國會的明確授權。
羅伯茲補充道,「這項法律的依據似乎被用於對任何國家、任何商品、任何金額、任何時間徵稅,這是極重大的權力,恐怕與原法意圖不相符。」
保守派大法官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也要求政府律師舉例說明,「歷史上有沒有任何其他法律曾以「調節進口」(regulate importation)之名授予關稅權力嗎?」自由派大法官傑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則明確指出,IEEPA 的立法初衷是「限制」而非擴大總統的緊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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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川普政府律師索爾(D. John Sauer)辯稱,總統依 IEEPA 行動屬合法範疇。他指出,美國的貿易赤字構成「異常且嚴重的國家威脅」,川普的關稅措施有助於重新談判貿易協定,保護美國經濟安全。若撤銷關稅,將使美國暴露於「更具侵略性」的貿易報復之下。
財政部長貝森特(Scott Bessent)出席聽證後對媒體表示,他「非常樂觀看待」最高法院的判決,並強調若結果不利,政府「仍有其他法律依據」繼續執行關稅。根據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的數據,自 2 月 4 日至 9 月 23 日間,IEEPA 關稅共為美國政府創造約 890 億美元收入。
保守派大法官戈薩奇(Neil Gorsuch)警告,若法院接受政府的廣泛權力解釋,「國會在外貿甚至宣戰權上都可能形同放棄職責。」然而,大法官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則指出,前總統尼克森(Richard Nixon)曾在 1970 年代援引 IEEPA 前身法律施行全球性關稅,暗示川普並非首例。
一般而言,最高法院在聽取辯論後通常須數月時間才會做出裁決,但政府已要求法院在本案中迅速行動;目前,最終判決的時程尚不明確。
什麼是 IEEPA?為何會引起爭議?
《國際緊急經濟權法》(IEEPA)於 1977 年通過,該法授權總統在「來自境外的異常且重大威脅」(unusual and extraordinary threat)對國家安全、外交政策或經濟造成影響時,宣布國家緊急狀態,並凍結或禁止外國政府或個人在美國境內進行貿易、限制進出口、限制金融交易等。
然而,IEEPA 以往主要用於對外經濟制裁、資產凍結等,而非大規模徵收關稅,不少人因此質疑川普的依據可能違法。除此之外,法案雖授權總統採取經濟措施,但美國憲法將「課稅」的核心職能授予國會。若總統能不經國會而自行設定關稅,可能造成行政權重大擴張,衝擊分權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