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前總統 川普(Donald Trump)因涉嫌試圖推翻2020總統大選結果,去年遭特別檢察官史密斯(Jack Smith)起訴4項罪名,原定今年3月4日開審,但因川普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豁免權主張而延後。最高法院週四(4月25日)對此召開言詞辯論庭。許多民眾在最高法院前高舉標語,反對川普有豁免權。
台灣媒體《中央社》報導,代表司法部的律師德瑞班(Michael Dreeben)、川普律師索爾(John Sauer)與9名大法官就卸任總統是否享刑事豁免權、那些作為可適用豁免權、這些作為背後的動機是否影響卸任總統享豁免權、此案是否用於通案解釋等爭點,辯論約2小時40分鐘。之後,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將此案提交審理。
索爾主張,卸任總統在其任內的公務作為有絕對豁免權,除非遭眾議院彈劾、且被參議院定罪,否則,鑑於卸任後可能面臨政治對手追訴的風險,任內將無法正常執行總統任務。若是私人作為,則沒有豁免權。
德瑞班則說,最高法院從未認定任何公職人員有絕對豁免權,川普卻要求受保護,免受貪污、叛國、煽動、謀殺、用詐欺手段推翻選舉的起訴,這種豁免權沒有憲法根據。憲法起草人非常清楚,無限的權力可能導致權力濫用。
目前最高法院9席大法官中,保守派以6比3占多數,其中3名保守派大法官是川普擔任總統時任命,包括戈蘇奇(Neil Gorsuch)和卡瓦諾(Brett Kavanaugh)主張,卸任總統應該有一些豁免權,在川普的案件中,下級法院應該釐清,他受到的控訴是否屬於豁免權範圍。
這樣一來可能會耽誤法院對川普干涉2020大選結果的審理進度,有可能拖到今年11月大選後。最高法院週四並未宣布,何時會做出判決,可能要等到6月底或7月初大法官休會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