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進黨籍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週六(7月6日)因涉嫌貪污罪遭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隨後桃園地院裁定500萬元新台幣交保。當天下午2點30分左右,媒體拍到鄭文燦滿臉笑容從地院離開,不過沒有回應任何媒體詢問,就快速上車離開。
鄭文燦週六凌晨1點被以貪汙治罪條例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案經桃園地院開庭調查,歷經2小時攻防,法官諭令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下午2點36分左右,鄭文燦滿臉笑容從地院離開,各媒體上前追問,是否有受委屈,覺得被冤枉等問題,一概不發表回應,速速上車離去。
根據媒體報導,鄭文燦所涉案件是「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有外圍9.5公頃農地欲申請自辦重劃,某大企業退休的楊姓總經理等人推動組成重劃會,希望納入擴大方案,但因為是農業用地,無法納入,於是透過廖姓友人交付500萬元新台幣行賄鄭文燦,事後未成而雖退回賄款,但關鍵金流已被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