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釘孤枝抗議活動結束 柯文哲抗告遭高院駁回續押3個月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
柯文哲才於今(1日)宣布請辭黨主席,高院隨後裁定二度發回更裁。 圖翻自民眾黨官方YT

台灣民眾黨週六(1月11日)在自由廣場舉行大規模示威抗議「1.11釘孤枝」,討回司法正義並聲援因捲入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而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的該黨前主席柯文哲;主辦方於下午6點時喊出現場人數突破15萬人,柯文哲YT頻道線上人數則一度突破13.5萬人。

而有關訴訟案,柯文哲律師日前在壓線最後一天提出抗告。高院法官11日深夜駁回抗告,維持原裁定,柯文哲將繼續被羈押3個月。

柯文哲、應曉薇、李文宗、沈慶京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遭羈押禁見,4人日前均提出抗告,高院深夜裁定駁回,也給出理由,主要認定4人都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裁定羈押3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高院駁回抗告理由如下:

一、被告柯文哲被訴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5 款對於違背 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同條例第 6 條第 1 項第 4 款之公務員與 非公務員共同犯對於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刑法第 336 條第 1 項公益侵占罪、同法第 342 條第 1 項背信罪等罪嫌;被告沈慶京 被訴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 1 項第 4 款之非公務員與公務員 共同犯對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同條例第 11 條第 1 項關於違 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等罪嫌;被告應曉薇被訴涉犯貪污治罪 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5 款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洗錢 罪等罪嫌;被告李文宗被訴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5 款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刑法第 336 條第 1 項公益侵 占、刑法第 342 條第 1 項背信罪等罪嫌。被告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人(下稱被告等人)雖否認上開罪嫌,惟有卷內證據可佐,足認被告等人犯罪嫌疑重大。

二、被告等人所涉上開犯行,經審酌被告等人所涉之罪嫌,分係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或圖利罪等最輕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考量趨吉避凶之基本人性,本易伴隨有高度逃亡及串(滅)證之可 能,且被告等人所涉罪數非少,如均成罪,則未來刑責可能甚重, 更增加被告等人逃亡及串(滅)證之可能性,審酌被告等人之身分、 地位、經濟等情,足認被告等人有動機潛逃海外以規避本案審判, 或串(滅)證以妨礙審判程序之順利進行,顯難透過具保、責付、 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或以科技監控設備等拘束人身自由較 輕之手段加以防止。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行使及被告等人之人 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核無不合。

三、被告等人抗告意旨,各以其等犯罪嫌疑並非重大,亦無事實足認 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無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 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亦無羈押之必要性,難認被告 等人有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第 1 項第 1、2、3 款之羈押原因等節, 本院經核閱本案相關之卷證資料,認其等對原審羈押裁定(及禁止 接見通信)所為抗告等主張,均無足採。綜上,本件被告等人之抗 告俱為無理由,均應予以駁回。

相關標籤
Facebook

熱門話題

推薦閱讀
搜尋
A white pill on a blue background
VOCO 提供您語音新聞的新選擇,同時賺取金幣、兌換商品

© 2022 VOCO Media – All Rights Reserved.

A white pill on a blue background
VOCO 提供您語音新聞的新選擇,同時賺取金幣、兌換商品

VOCO News 向世界傳播各種新聞,包括時事、體育、娛樂、社區新聞和專業出版物,觀眾可以通過他們的視角更好地了解世界。

Newsletter

Sign up to our newsle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