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立法院週二(12月2日)三讀通過《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總額達 270 億元(新台幣,下同),未遭刪減或凍結,預算將於 2025 年起至 2030 年分年執行。花蓮縣政府對此表達感謝,呼籲中央盡速公布補助基準與申請方式,並進駐地方辦理說明會。
本次預算依據立法院於今年 10 月 31 日三讀通過的《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編列,災害起因為今年 9 月 23 日颱風「樺加沙」外圍環流導致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溢流,重創下游光復鄉等地區。
花蓮縣政府指出,感謝國民黨籍立委傅崐萁、鄭天財全力爭取,以及朝野立委跨黨派支持,不僅通過特別預算,也強化針對農業、財損與原住民地區等多項民生補助。縣府強調,補助基準公布時效與執行速度,將直接影響災民重建效率,中央各部會宜儘速完成細則制訂,並到地方傾聽民意。
本次特別預算涵蓋農業復原、電力系統強化、水利與道路修復、公共建設、住宅重建及社會復原等 11 大項目,由中央部會依權責執行,地方政府全力配合推動。民生補助方面,此次預算將涵蓋車輛損失補助、農業重建、清淤經費、長照資源、原住民聚落整建與醫護人力補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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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府 11 月特別強調,災民民生補助比重大幅提升,相較於原預算案約 6% 實際用於災民補助,此次占比更貼近實際需求。傅崐萁先前不斷批評政府實際撥給災民的補助款過低,而中央政府則回應,「預算 300 億」不是只拿來補助居民,而是要涵蓋後續工程、防災系統、整體重建等。
根據主計總處公布數據,本案 270 億元的預算包括經濟發展支出 192 億元、社區發展與環境保護支出 56 億元、預備金 15 億元、一般政務支出 6 億元,以及社會福利支出 1 億元。經濟部編列 91 億元、交通部 44 億元、農業部 43 億元、環境部 42 億元、內政部 28 億元、原住民族委員會 5 億元、公共工程委員會 1 億元、衛福部 1 億元,預備金 15 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