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國安法罪成 判決揭曾買通美官員向蔡英文提政策建議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香港《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週一(12月15日)被香港法院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名,以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具體刑期尚待明年1月中旬宣判。根據法院公布的判決書,當時黎智英為了對抗中共政府,曾花錢間接向台灣時任總統蔡英文提供政策建議,引發熱議。

綜合港媒報導,該判決書全文長達855頁,由三名依《港版國安法》指定的法官作出裁決。判決書中指出,黎智英早在《港版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生效前,就已構思透過美國力量對抗中國政府,相關行為包括聘請美國前官員,經由台灣方面人士向時任台灣時任總統蔡英文提供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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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內容引述控方證人證詞與黎智英的通訊紀錄,指出黎智英曾聯繫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美國國防部前副部長沃夫維茲(Paul Wolfowitz),並透過當時為《中國時報》政治記者江春男的協助,讓相關人士向蔡英文提供諮詢意見。

黎智英今年1月在庭上供稱,他在2017年1月透過江春男牽線,將基恩與沃夫維茲介紹給即將就任總統的蔡英文,目的是協助她了解時任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的對台政策。黎智英也表示,後續曾安排基恩與沃夫維茲多次訪台,並支付基恩相關費用,包括聘請律師向美國政府申請許可的支出,而蔡英文並不知情相關費用由他支付。

延伸閱讀|香港法院裁定黎智英三罪成立  856頁判決提川普近200次

根據判決書,法庭認為黎智英有意識地運用《蘋果日報》及其個人影響力,持續進行相關行動,目的包括削弱北京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的權威與合法性,並損害政府與香港社會之間的關係。文件中也提及,在《港版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仍持續表達反對中國政府的立場,並涉及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採取制裁或其他敵對措施。

法官在判決中表示,綜合證據後認為,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前後的行為核心目的一致,相關行動的最終目標為動搖中國共產黨的統治。

值得一提的是,黎智英是《港版國安法》實施後,首名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罪名的被告。他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

同案也另有8名被告,包括《蘋果日報》6 名前高層及相關人士皆已認罪,並將與黎智英一併在明年1月12日進行求情程序。法院預計預留4天時間處理,並在程序完成後儘速宣判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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