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違建 /中華民國副總統兼民進黨總統參選人 賴清德 ,日前被爆出位於新北市萬里的老家屬於違章建築,引發熱議。賴清德週三(9月6日)澄清表示,其老家是「工寮」,門號於民國60年就存在,早於民國70年的北部區域計劃,因此沒有違建的問題。
賴清德週三表示,北部區域計劃進行是民國70年2月份;換句話說民國60年拿到的門號就是證明;房子的存在,根本上是沒有違反區域計畫管制的要求,也沒有違不違建的問題。
賴清德續指,至於新北市府曾在100年核發合法房子要點,是在100年10月份發布,他家的老房子年久失修,在民國92年至93年之間,媽媽與兄弟就修建,也沒有違反新北市府的相關規定,也願意配合新北市府調查。
此前,民進黨週二澄清的說法,指稱疑似違建屋並非賴清德所有,並稱屋主是賴清德的親戚,屋頂的遮蔽物是要防治陽光照射、影響家中年長者生活的增設設施。
針對賴清德老家違建流言,新北市政府週三稍早表示,市府工務局等單位當天(6日)有派員到場了解,確認違建是位於民進黨所澄清建物的旁邊,屬於山坡地保護區,土地使用類別為礦業用地,目前查不到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可認定是違建。
不過,市府後續又說明,經查該門牌建物無使用執照、建物登記及稅籍證明等合法證明資料,經工務局現場勘查並比對空照圖,應屬民國98年6月25日前的既存違建。因此,將依序排拆,不會裁罰。
然而,新北市政府稍晚再度發布正式聲明指出,由於建物所在地區是民國70年2月15日才發布實施北部區域計畫,才開始實施建築管理,如果建物所有人能提出相關佐證資料,證明建物是在70年2月15日前已經存在的事實,就可以依「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提出申請,認定為合法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