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當局控訴科技巨頭Google在網路搜尋市場濫用自身優勢,藉以擺脫競爭對手,於週三(4月16日)要求對方求償約50億英鎊(約62.5億美元)的損害賠償。對此,Google表示將為自己辯護。
根據《路透社》報導,英國控訴Google在與手機製造商簽訂合約時,要求使用安卓(Android)系統的手機廠商預載Google Search與Chrome瀏覽器,並將其置於主畫面顯眼位置,作為獲准搭載Google Play應用程式商店的交換條件;同時,Google也支付費用給蘋果(Apple),換取成為iPhone預設的搜尋引擎。
對此,Google發言人形容這是一起「投機取巧的案件」,並表示將採取強力的態度反駁此案,強調「消費者和廣告主選擇Google是因能獲得正面效益,而不是因為別無選擇」。
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JFTC,簡稱公取委)週二(4月12日)表示,由於Google存在阻礙公平競爭的行為,當局已向該公司發出禁止令,這是日本首度向全球科技巨頭發出此類命令。Google當時深表失望,並在聲明中指出,「(我們)與日本合作夥伴的協議有助於促進競爭,無可否認地加強他們投資產品創新的能力,從而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