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是否涉入2021國會山莊暴動事件訴訟案,美國司法部特別檢察官史密斯(Jack Smith)週三(10月2日)向華府聯邦地區法院提出最新證據,指控川普在此案的共謀行為是候選人的身份,不應享有總統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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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最高法院做出歷史性裁決,判定總統在歸屬於公務行為中的「行使憲法權力」時享有絕對豁免權,免於刑事起訴;其他公務行為則享有部分豁免權。
史密斯日前向華府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提出長達165頁的文件。法院將文件上部分姓名等資訊塗黑後,上網公布。
史密斯在文件說:「被告聲稱對推翻2020年總統選舉結果的犯罪計畫享豁免權,他主張該行為是官方職務的一部分。然而,事實並非如此。雖然被告在被指控的共謀行為發生時仍是總統,但計畫本質上是私人行為。」
史密斯寫道,川普與一群共謀者合作,以「候選人身份」,透過欺詐、欺騙等犯罪手段,企圖破壞選票的統整與計算,川普當時並非總統身份,「因為在這個工作(選票統整與計算上),總統並沒有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