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檢察總長為何被控銀行詐欺?拿第二居所當包租婆

詹樂霞(Letitia 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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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紐約州檢察總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日前遭聯邦大陪審團起訴,指控她在取得一筆房貸時涉嫌向銀行虛假陳述房產用途,以獲取較優惠的貸款條件。

根據公開的道德申報資料,詹樂霞在2020至2023年間,曾將這間位於維吉尼亞州諾福克市(Norfolk)的三房住宅列為「投資性不動產」,但該房產的貸款合約條件卻明文禁止將其作為出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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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起訴書,該筆房貸於2020年由OVM Financial提供,並由房利美(Fannie Mae)擔保,金額為109,600美元。當時詹樂霞在貸款文件中簽署一份「第二住宅附加條款(Second Home Rider)」,承諾僅將該房產用作個人第二住所,並不得出租或供他人共用。

然而,聯邦檢察官指出,詹樂霞實際上從未以第二住所方式使用該房產,而是將其作為出租投資物件。這一「錯誤陳述」使她得以獲得較低利率,並被認為因此取得約18,933美元的「不當利益」。

此外,起訴書稱,詹樂霞在屋主保險申請時也標示該物件為「自住用途」,但根據她的聯邦報稅資料,她卻將該物件列為「出租性房產」,並申報租金收入、扣抵相關費用。

在其向紐約州道德與遊說委員會提交的財務申報中,該房產在2020至2023年皆被列為「投資性房地產」,估值介於10萬至15萬美元之間。到了2024年5月提交的最新申報中,該房產用途欄位則被修改為「房地產」(real property),估值調升為「15萬至25萬美元」。此時距離聯邦房屋金融局(FHFA)局長普爾特(William Pulte)向司法部提出刑事舉報僅一個月。

目前尚不清楚詹樂霞為何更改房產類別,也未在近四年的道德申報中列出任何該房產所產生的收入。若這些指控成立,詹樂霞恐將面臨最高60年有期徒刑與200萬美元罰金。她預計將於10月24日在維吉尼亞州聯邦地方法院出庭。

《紐約郵報》指出,據專家估算,詹樂霞為自辯可能面臨500萬至1,000萬美元的律師費。雖然紐約州政府設有一項1,000萬美元的公費法律防衛基金,但詹樂霞辦公室已表示不會動用該筆公帑。州審計長辦公室也證實,該基金至今尚未被啟用。

詹樂霞現正尋求全國民主黨檢察總長協會(DAGA)提供法律支援。其辯護律師為知名大律師洛威爾(Abbe Lowell),據悉每小時收費逾1,000美元,另需支付100萬美元預付金。

不過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考量案件高度曝光與其政治性質,不排除有自由派律師願意無償協助辯護。前檢察官鄧肯萊文(Duncan Levin)表示:「我相信會有不少優秀律師願意挺身而出,為她提供免費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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