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週五(12月1日)裁定,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將就2021年1月6日國會大廈案中所扮演的角色面對民事訴訟,駁回他此前聲稱具豁免權的主張。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合議庭認為,川普當天呼籲支持者遊行至國會大廈時,是以「總統候選人個人身分」行事;而美國總統僅在官方作為方面才能免於民事訴訟。
國會大廈警察布萊辛格姆(James Blassingame)與漢比(Sidney Hemby)在訴訟中指責川普應為他們在事件中所受的身體和精神傷害負責。他們的律師馬龍(Patrick Malone)在聲明中說:「今天的裁定表明,若有人危害我們的民主、危害宣誓捍衛民主之人的性命,將被追究責任。」
共和黨籍的川普正爭取黨內提名參加明年總統大選,目前在民調上遙遙領先其他競爭者。上述裁定解決了民主黨人讓川普面對訴訟的法律障礙。
對此,川普辯稱,他的演說敦促支持者「拚命戰鬥」反對國會認證大選結果,這屬於「公眾關心的議題」,在他的官方職責範圍內。川普發言人週五回應裁決表示,這項裁定「侷限、狹隘、屬程序性質」,川普在攻擊事件當天是「代表美國人民行事」。
據悉,此案是川普面臨的多項民事和刑事訴訟之一。他先前在被指控非法密謀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的聯邦刑事訴訟中,提出類似豁免權主張,但法官尚未對此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