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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廢止撞火槍托禁令 拜登與川普反應一次看

美國槍指管制 手槍 撞火槍托

美國最高法院週五(6月14日)裁定,對「撞火槍托」(Bump-fire stock)頒布的聯邦禁令並不合法,引發各界廣泛討論。現任總統拜登(Joe Biden)對此表示不滿,指出這項裁決撤銷了重要的槍枝安全規定,強調美國民眾不應該生活在嚴重恐懼之中。與此同時,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陣營則表達對最高法院裁決的尊重。

大法官們14日以6票對3票在《加蘭德訴卡吉爾案》(Garland v. Cargill)中裁定,對撞火槍托頒布聯邦禁令的作法並不合法。裁決意見指出,撞火槍托並非美國法典定義的「機關槍」(machine gun)。

2017年拉斯維加斯鄉村音樂節發生大規模槍擊事件,造成60人死亡、近500人受傷,隨後川普政府於2019年實施了這項禁令。《加蘭德訴卡吉爾案》中的卡爾吉(Michael Cargill)是一名退役美軍,現在是德州奧斯汀(Austin)一家槍店負責人。川普政府頒布禁令後,卡爾吉因為被迫交出兩個撞火槍托而告上法院。

這起案件的核心並非《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規定的持槍權,而是美國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ATF)如何解釋一項名為《國家槍枝法》的聯邦法律,該法將機關槍(簡稱機槍)定義為「通過扳機的單一功能」可以「自動」發射一發以上子彈的武器。

美國聯邦法律禁止銷售或持有機關槍,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

撞火槍托則是利用半自動手槍的後座力,使槍身前後滑動,讓扳機反復「撞擊」射擊者的手指,從而實現快速連射。

保守派大法官湯馬斯(Clarence Thomas)在裁決書寫道:「我們認為,配備撞火槍托的半自動步槍不是『機槍』,因為它不能『通過扳機的單一功能』發射一發以上的子彈。」

托馬斯寫道:「而且,即使可以,它也不會『自動』發射。因此,ATF發布規則,將撞火槍枝歸類為機關槍,超越了其法定權限。」

拜登在聲明中說,極端派共和黨國會議員希望刪除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預算,「我則動用政府所有工具,希望根除槍枝暴力」,確保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有足夠經費能夠應付層出不窮的武器技術問題,例如機關槍改造裝置、對公共安全帶來特殊且嚴重威脅的幽靈槍(ghost gun)等。

他說,上任之後在白宮成立了有史以來第一個槍枝暴力防治辦公室(Office of Gun Violence Prevention),在心理健康輔導方面投入破紀錄的經費,並且透過加強背景調查避免槍枝流入不該持槍的民眾手中。

聲明中說:「我們知道慰問與祈禱是不夠的。我呼籲國會立法禁止撞火槍托、禁止攻擊型武器,並且做出足以保護生命的更多行動,把法案送來給我,我一定會馬上簽署。」

川普陣營發言人李威特(Karoline Leavitt)則表示,最高法院的裁決應予尊重,「川普總統一向是、也永遠是美國人第二修正案權利的最強捍衛者。在我們邊界對峙恐怖分子和罪犯時,擁有武器的權利比以往更重要, 拜登想把這個權利從守法的美國人手中奪走,但是川普總統不會讓這種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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