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黨主席 柯文哲 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等,今年3月一審被判刑17年。全案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週二(9月8日)首度開庭,先就政治獻金案部分進行準備程序。柯文哲出庭否認犯罪、主張無罪;檢方則認為柯文哲等人侵占逾 6000 萬元(新台幣,下同)政治獻金,一審量刑過輕,並主張部分無罪判決不當,要求二審改判或加重刑度。
綜合台媒報導,高院受命法官呂寧莉開庭時表示,由於本案受到高度關注且案情複雜,將犯罪事實區分為甲、乙、丙3部分審理,週二先處理甲(政治獻金案)部分。這次程序主要確認各被告的上訴範圍究竟涉及罪刑、無罪判決,或僅針對量刑,以及由檢方提出相關證據,尚未進入實質辯論。
公訴檢察官邱文中、梁光宗及王貞元表示,柯文哲與2024年總統大選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曾將政治獻金中的 100 萬元用於投資邱復生規劃成立的新媒體營利事業,相關契約可作為證據。
檢方認為,依政治獻金相關規定,政治獻金不得作為商業使用,因此一審判決這部分無罪並不妥適,已提起上訴,要求高院撤銷原判決、改判有罪。
此外,檢方主張柯文哲、李文宗及前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利用木可公司,侵占原屬政治獻金性質的款項及政治獻金剩餘款,金額達 6134 萬餘元。檢方認為,相關行為不僅侵害財產法益,也侵蝕政治獻金制度的公信力,涉及高度公共性的法益,一審對此評價不足、量刑明顯過低,因此要求二審加重刑度。
至於會計師端木正,檢方主張他計畫性虛構不實交易,並以虛偽報告加以背書,具有雙重欺罔性,因此認為一審量刑過輕,針對量刑部分提起上訴,要求高院加重其刑。
面對檢方上訴,柯文哲庭上仍做無罪答辯,並認為檢方上訴沒有理由。柯文哲稍後受訪時表示,檢方對政治獻金侵占部分至今仍說不出法律理由,並認為政治獻金可以依法合理使用,質疑為何會被認定為侵占。
李文宗則針對公益侵占罪否認犯罪;至於被控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選辦公室員工薪資的背信罪,他表示,基金會不可能完全不聘任人員,也不可能完全不支付 800 萬元薪資,如果法院或檢方能指出依法可以聘任、支薪的範圍,他會考慮認罪,但目前仍先做無罪答辯。李文娟也同樣否認犯罪。
端木正則與一審不同,二審已改為認罪。端木正及辯護人表示,本案涉及8筆款項,是因便宜行事,在沒有憑證的情況下登記;由於二審已認罪,量刑基礎與一審有所不同,因此請求法院從輕量刑,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並宣告緩刑。
另外,木可公司因一審判決宣告沒收犯罪所得 5684 萬餘元,也提起上訴。木可公司律師指出,檢方並未起訴木可公司,但一審卻宣告沒收犯罪所得,因此要求二審釐清目前遭扣押的金額及相關細節。
高院庭末諭知後續庭期,李文宗及李文娟將於10月19日續行審理;端木正於11月5日續行審理;柯文哲部分則於11月16日續行審理。
值得注意的是,柯文哲一審4項罪名中,刑度最輕的背信罪被判刑2年6月,依法原則上不得上訴三審,因此若高院二審仍判有罪定讞,他將立即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