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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合涉嫌「搓湯圓」朱馬侯柯都列選他字案被告

馬英九、朱立倫、侯友宜、柯文哲

台灣總統大選即將在明年1月份登場,先前在野的國民黨與民眾黨試圖協商「藍白合」。雖然現在藍白合確定破局,但有獨派團體告發參與藍白合的台灣前總統馬英九、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及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涉嫌「搓湯圓」、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而上述四人也於週一(12月4日)被檢方列為「選他字案」被告。

為了促成藍白合,藍白陣營在11月15日進行了「朱馬侯柯密談」,前前後後也舉行了多次協商,引發台灣獨派團體「台灣國」的質疑,認為四人已經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的「搓湯圓」條款,並在11月份就到台北地檢署進行告發。

團體台灣國認為,侯友宜與柯文哲原本都信誓旦旦要參選到底,但在馬英九和朱立倫的協調下以各部會做為期約標的想促成藍白合,是明顯的「搓湯圓」行為、罪證確鑿。

根據台灣高雄地檢署官網解釋,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所謂「搓湯圓」是台灣政治圈的一種用語,指的是「候選人或有資格參選人之間的賄選行為」,分為對候選人行賄罪及候選人受賄罪二種。

對候選人行賄罪是指「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競選活動」,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候選人受賄罪則是指「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亦同。」

雖然目前藍白合已經破局,但是並不影響檢方偵查,台北地檢署11月底接獲告發後,適逢月底停分案期間,並在12月進行分案,正式將侯友宜、柯文哲、朱立倫及馬英九等4人,列為「選他字」案被告。

有專業律師指出,在這場「朱馬侯柯密談」中,如有人向柯文哲期約放棄選總統,而以副總統、部會等權位「不正利益」作為對價,就可能涉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84條讀「搓湯圓條款」,最重可處10年徒刑。

值得注意是,柯文哲曾公開指控,11月15日的密談中所「簽的那個聯合政府就是有問題,因為這是期約賄選。」但由於四人是在密室會談,外人難以知悉密約內容,因而沒有直接證據,因此柯文哲的所稱的「期約賄選」證詞可能成為關鍵證據。

延伸閱讀|藍白合破局內幕 柯文哲:國民黨說我當正的就自己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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