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週五(6月21日)表決行政院對國會改革修法所提出的 覆議 案,投票立委共113人,最終兩案在藍白聯手下皆以62票贊成、51票反對,維持立院原決議,覆議案闖關失敗。
綜合台媒報導,週五表決的投票單共兩張。一張為黃色《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條文覆議投票單,另一張為粉紅色《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覆議投票單。
立法院長韓國瑜中午宣布投票表決結果,上述兩案「贊成維持本院原決議,即反對覆議案」皆62票、「反對維持本院原決議,即贊成覆議案」皆為51票,無效票0票,覆議案不通過。
據了解,目前國民黨加上無黨籍立委陳超明和高金素梅,掌握54席,民進黨有51席、民眾黨則有8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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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立法院表決覆議案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 ½ 以上(57人)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並施行原案。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行政院會在法律生效後採取憲政救濟手段,預計透過行政院會決議,提出釋憲聲請案,也會透過多元手段說明釋憲理由。
而立法院週五場外分別有「青鳥行動」和「藍鷹行動」到場聲援,雙方僅一街之隔。青鳥行動訴求拒絕民主倒退;藍鷹行動則力挺國會改革。